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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实现“转移+抵押”合并办

本报讯(记者关秋实,通讯员苏建)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承德市市本级推行不动产登记“转移+抵押”合并办登记实施方案》。在市本级(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高新区)范围内,个人贷款购买存量住房及个人贷款购买商品房,受让方、转让方与贷款方(抵押权人)可同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行“转移+抵押”合并办,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为群众安居乐业和金融安全服务保驾护航。该局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合并办理流程等方式,按照五个“一并”(即一并受理、一并办理、一并审核登簿、一并制证、一并归档)的模式,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按揭贷款抵押登记合并办理,抵押登记与贷款发放无缝衔接,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结时限、化解交易风险,让企业和群众在改革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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