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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细做实监督 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成廉声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土质”优劣直接关系经营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更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然而,影响营商环境的因素仍然存在,尤其是涉及营商环境的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良好营商环境的涵养形成。主要表现为:有的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落实任务不积极不主动;有的简政放权不充分,本位主义严重,该下放的审批事项不下放,该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取消;有的监督管理不规范,权责边界不清晰,存在以罚代管、只罚不管、一罚了之的情形;有的服务质量跟不上,相关部门对涉企优惠政策不落实,向经营主体依法作出的承诺不兑现等现象。

欲致其高,必丰其基。优化营商环境,应该把监督做细做实,从作风建设入手,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以强有力的监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围绕“国之大者”,做实政治监督。要让监督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空气“净化剂”,就必须统筹用好多种监督方式。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和专项监督重要内容,要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推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探索打造监督平台,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健全完善沟通机制,以作风推动服务大提升、环境大优化。

突出监督重点,强力推动惠企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围绕政策落实、涉企服务等事项,要统筹有关部门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专项监督等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意见集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列为监督整治重点。督促职能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力促进涉企政策落地、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依法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严肃查处问责,清除营商环境的“绊脚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零容忍惩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紧盯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对营商环境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实、职务违法犯罪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惩治漠视群众利益、“推拖卡拿”等损害政务环境行为,营造助力营商环境发展的良好政治生态,让物流跑起来、企业动起来、市场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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