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首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即将开始

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生活负担较重的可优先退税

本报讯(记者赵可会)记者于日前获悉,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纳税人可自主选择自行办理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记者注意到,今年延续了前几次汇算公告的框架与内容,但也有新变化,在“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 (下转第三版)

版权所有 ©2020 承德日报 hehechengde.cn 冀ICP备09008444号-2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