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与法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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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创新 聚力破难

——宽城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着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重要职能,是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基层平台和前沿阵地。为切实解决基层司法所编制不足、力量薄弱等难题,宽城满族自治县司法局立足实际、改革创新,着力抓基层、打基础、严规范、促提升,进一步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理顺管理体制,强化体制保障。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部署,结合实际,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宽城满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司法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等内容,实现对基层司法所的垂直管理。落实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200元/月专项津贴,增强司法所人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多方协调,积极争取将空缺的8个政法专项编纳入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确保司法所“满编运行”。经多次向县主要领导请示报告,经县主要领导批示,由县司法局、县编办、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选配事业编制人员充实基层司法所的通知》,每个乡镇选配2名事业编制人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专职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其中一人在乡镇现有事业编制中选配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另外一名为2022年新招录的事业编制人员作为司法协理员,司法所队伍由原来的一名政法专项编人员加乡镇兼职人员的情况转变为一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加两名专职事业编制人员,每所至少3名专职人员,彻底解决了基层司法所缺少专职人民调解员、力量薄弱的问题。

落实包保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安排局班子成员分包19个司法所,局主要领导统筹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其他领导分工配合,驻点督促乡镇协调解决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人员配备等事项,在实现全县司法所规范建设全面达标的同时,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七好司法所”。

完善制度保障,强化规范管理。重新制定《宽城满族自治县司法所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司法所机构人员、业务工作、职责纪律、规章制度、资产财务、奖励惩戒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局14名党员任19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党建指导员,推动党建与基层业务融合发展,促进基层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对标提升,强化硬件设施。积极争取司法所建设资金,按照“功能用房独立、办公面积达标、设备设施到位”的思路,依托现有资源继续对司法所再改造、再提升,累计投入资金30余万元,为司法所购置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橱柜、办公桌椅,统一制作司法所标识、展牌、制度展板,实现了司法所标识、标牌、印章、程序、制度、文件“六统一”,组织、人员、制度、场所“四落实”,有效夯实了基层基础。 唐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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